A great Czech leader just passed away yesterday. Leader of the Velvet Revolution that brought down the communist regime in 1989, the first democratically elected president of the Czech Republic and a symbol of a free and democratic Czech Republic. Vaclav Havel now lives in the heart of all of us.
Picture: Many of the Czechs flocked to Wenceslas Square, Memorial Plaque of Velvet Revolution on Narodni Street(picture above; taken an hour ago) to light candle and lay flowers to pay their respects to Vaclav Havel.
Being the best is great, you're the number one. Being unique is greater, you're the only one.
Monday, December 19, 2011
Thursday, December 15, 2011
Bunga bukan sekuntum, kumbang bukan seekor.
My friend wrote this as his Facebook status:
and a girl replied:
HAHAHAHAHAHAHAHAHAHAHAHA
Bunga memang bukan sekuntum. Tapi yang kita pilih, yang kita nak cuma sekuntum sahaja. Tapi yang sekuntum inilah, ramai yang nak. Maklumlah, kumbang bukan seekor.
and a girl replied:
kumbang memang bukan seekor.Tapi yang kita pilih,yang kita nk cuma seekor sahaja. Tapi yang seekor inilah,ramai yang nak. Maklumlah,bunga bukan sekuntum.
HAHAHAHAHAHAHAHAHAHAHAHA
Saturday, December 10, 2011
差点改变美国独立战争历史的“未开的一枪”
帕特里克·弗格森(Ferguson, Patrick)生于1744年,英国军官。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一个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11米距离上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
如果当时弗格森开枪打死华盛顿,不知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果是如何。美国还能成功独立吗?还是英国会成功打倒美国独立军,继续统治着北美洲,一直到今天都还是世界的霸主呢?然而,历史已成定局。
历史,看来都是冥冥中自有安排的。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一个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11米距离上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
如果当时弗格森开枪打死华盛顿,不知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果是如何。美国还能成功独立吗?还是英国会成功打倒美国独立军,继续统治着北美洲,一直到今天都还是世界的霸主呢?然而,历史已成定局。
历史,看来都是冥冥中自有安排的。
Monday, December 5, 2011
电影《剑雨》与石头禅
昨天看了《剑雨》,真是难得一见好看的武侠片,非常喜欢。故事讲述一个叫黑石的刺客集团里一位武功高强的女刺客被一名在少林寺修佛习武二十七年并被称四十年来少林寺佛法第一武功第一点化后放下屠刀重新开始的故事。里面的武打场面非常精彩,让人目不暇给。其中里面有句话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我愿化成一座做石桥,经受五百年的风吹,五百年的日晒,五百年的雨打,只求她从桥上走过!
后来在网上搜索一番后发现原来这句话是阿难说的,出自佛家故事《石头禅》。阿难是佛祖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他记忆很好,能逐字不漏地记载下佛祖所说过的话和经文。所以我们今日能读到这些伟大的学问,都归功于阿难。
石头禅
阿难对佛祖说 :我喜欢上了一女子。
佛祖问阿难:你有多喜欢这女子?
阿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会有多喜欢?
可是一见钟情便倾心一世?
可是不问回报而付出等待?
阿难,某日等那女子从桥上经过,那也便只是经过了,此刻你已化身成了石桥,注定只与风雨厮守。
这一切你都明白,仍旧只为那场遇见而甘受造化之苦。
阿难,你究竟有多喜欢那从桥上经过的女子,令你舍身弃道,甘受情劫之苦?
------石桥禅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
媒婆也快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
可惜,庙会太挤了, 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么?”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男人又一次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
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
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
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啊!
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Sunday, December 4, 2011
The first post
The first post, after deleted the old blog. So, again, hello world!!
Subscribe to:
Posts (Atom)